近日,欧洲法院对欧洲超级联赛(以下简称“欧超”)的判决,让这一备受争议的赛事方案再度重回公众视野。根据欧洲法院判决,欧足联和国际足联对于俱乐部之间的比赛(比如欧洲超级联赛)所拥有的审核权违反欧盟法律,对于组织和成立这些赛事的相关俱乐部,欧足联和国际足联无权处罚。

  一石激起千层浪——作为欧超积极推动者的皇家马德里与巴塞罗那俱乐部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欢迎,皇马主席弗洛伦蒂诺宣称:“这是足球和球迷的胜利。”但从国际体育组织、各国(地区)足协、各大联赛、各俱乐部再到各球迷组织,对于欧超的抵制声音则是铺天盖地。

  欧超差一点就“胎死腹中”

  事实上,成立一项独立于欧足联的顶级赛事的构想,早在20世纪末就有雏形。1998年,总部设在意大利米兰的媒介伙伴公司与欧洲的豪门俱乐部联系,准备成立一项由36家俱乐部组成的超级联赛,还有96个俱乐部参加的职业杯赛,目标是让俱乐部在新赛事的框架下获得比原有赛事体系更多的利益。

  受到威胁的欧足联果断采取措施,一方面威胁各成员协会,无论哪个俱乐部有背离现行体制的行为,该俱乐部将被禁止参加所有国际比赛,并且暗示该协会也将受到相应处罚;一方面又采取利诱,声称要对现行比赛体制进行改革,改革后的比赛将增加所有俱乐部的收益。于是有了那一年的欧洲“三大杯”的改革方案——欧冠扩军,优胜者杯和联盟杯合并。

  时间来到2021年4月,在来自美国的资本支持下,英超的曼联、曼城、切尔西、利物浦、热刺、阿森纳,西甲的皇马、巴萨、马竞,以及意甲的尤文图斯、AC米兰和国际米兰等12家欧洲顶级俱乐部再次宣布成立欧超联赛。但计划一经推出就遭遇骂声一片。对足球管理机构而言,他们是挑战权威;对非豪门球队,他们有蔑视对手且不顾别人死活之嫌;在自家球迷看来,他们又背上了“贪图利益,无视球迷”的骂名;甚至不少欧洲国家政府官员也公开抨击欧超联赛,强调对欧足联的支持。

  仅仅两天,英超“六大”率先退出,并发表了言辞恳切的道歉声明。紧接着马德里竞技、米兰“双雄”也相继撤出,而在尤文也最终放弃之后,皇马和巴萨成为仅有的两家仍在坚持的俱乐部。

  各大俱乐部何以屡次冒着被处罚的风险也要成立其他的赛事与欧足联“分庭抗礼”?根本原因还是与欧足联在利益分配上的分歧。简单点说,就是在“如何做大蛋糕”以及“如何分配蛋糕”这两大问题上有着长期的矛盾。在豪门俱乐部看来,一方面,欧洲足球的商业价值还有巨大上升空间,现在开发得远远不够,欧足联在这一点上难辞其咎;另一方面,现有的欧冠联赛正是因为有豪门的参与才有关注度,但在收入分配时,大俱乐部却没有拿到他们想要的份额。

  在欧洲法院判决出炉的第一时间,A22体育公司(欧超联赛运营方)就立刻公布了新版欧超的赛事框架——64家俱乐部,分为三个级别,不同级别之间存在升降级,没有永久会员,所有比赛免费在流媒体平台播出。相比于2021年提出的“封闭式”联盟,这一版的方案似乎在不少方面进行了改善,但买账者仍然寥寥无几。

  各大俱乐部态度才是关键

  欧超能否复活?是否有足够的俱乐部支持是关键。目前来看,反对的声音仍然占据压倒性优势。

  就在欧洲法院宣布判决后的几小时内,英超诸强曼城、曼联、切尔西、利物浦等,德甲的拜仁、多特蒙德,法甲的巴黎圣日耳曼,意甲的罗马、国际米兰等俱乐部纷纷表示了对欧超的反对。欧洲主流联赛如英超、西甲、德甲、意甲以及法甲官方也公开表态拒绝接受欧超。

  两年前就未曾参与创立欧超的拜仁与“大巴黎”在反对立场上最为坚定。巴黎圣日耳曼的官方通告里采用了“永远拒绝”的字眼。拜仁名宿鲁梅尼格表示:“在德国,没有人会加入欧超……永远不要拉上我们。”意大利足协主席格拉维纳则放言:“任何坚持参与欧超的球队,都会被逐出意大利足球体系。”

  而作为目前商业价值最高的英超联赛,其俱乐部对于参加欧超则更加动力不足。一方面,2021年的风波之后,英超联赛就对参与这一事件的6家俱乐部开出了罚单,今后若这些俱乐部再有类似行为,球队将面临被扣30分的重罚,同时还有罚款;另一方面,英超这几年的经营状况良好,尤其是版权收入的极大增长使得俱乐部获利颇丰,降低了俱乐部“冒天下之大不韪”参与欧超的热情。

  所以,即便欧洲法院暂时做出了似乎是有利于欧超的判决,但真正的问题是有没有球队敢来趟“浑水”,A22公司畅想的欧超有64家俱乐部,现实的情况可能连队伍都凑不齐。

  旧有体育办赛主导权受冲击

  如果通读欧洲法院此次的判决书原文,会看到里面有一些非常重要的表述——

  “法院认为,组织俱乐部之间的足球比赛和利用媒体权利,显然属于经济活动,因此,它们必须遵守竞赛规则并尊重行动自由。”

  “尽管体育运动的经济追求具有某些特殊性,如协会具有一定的管理和控制权力以及实施制裁的权力……法院认为,当处于支配地位的企业有权决定潜在竞争企业进入市场的条件时,考虑到其引起的利益冲突风险,该权力必须符合适当的标准,以确保其透明、客观、非歧视和适度。然而,国际足联和欧足联的权力并未受到任何此类标准的约束,因此,国际足联和欧足联是在滥用支配地位。”

  不难发现,欧洲法院事实上是对欧足联以及国际足联这样的国际体育组织在管理所属运动项目的现有制度方面提出了改革要求,即如何让体育领域的行业内部管理,更好地符合欧盟地区的法律精神。

  而法院的判决在后面也强调,虽然欧足联和国际足联“滥用了主导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超级联赛这样的赛事必须得到批准”。

  欧足联的官方态度也似乎在回应欧洲法院的判决:“这一裁决并不意味着对所谓‘超级联赛’的认可或确认,而是强调了欧足联预先授权框架中存在的不足,这一技术问题已得到承认和解决。欧足联对其新规则的稳健性充满信心,特别是这些规则符合所有相关的欧洲法律法规。”

  就在近日,法国体育部长卡斯特拉也公开表示了对欧超联赛的反对,她同时表示,欧盟各国的体育部长将于1月10日会面,对欧洲未来的体育模式进行讨论。

  这场风波未来将如何收尾?撕破脸仍然是小概率事件,更大的可能还是坐上谈判桌,讨论出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妥协方案。这就涉及欧足联如何对现有的管理机制与具体的规章制度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以及对各方利益的重新平衡。

  尽管各俱乐部在公开层面对欧超都进行了抨击,利物浦主帅克洛普的发言也许代表了大多数人的真实想法——不赞同欧超,但乐于看到其出现对欧足联等机构现有的管理模式进行一些“冲击”。 (据新华社)